HJ 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详情:

HJ 1012-2018

行业标准-HJ 环境保护强制性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设计、生产和检测。针对应用于不同场合的仪器,规定了相应仪器的检测范围。用于环境空气及环境空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Ⅰ型仪器,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Ⅱ型仪器。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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