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81890F 001-2019 家政服务业员从业健康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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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81890F 001-2019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4.1 体格要求既往病史既往无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肺部疾病、慢性肝肾疾病、癫痫病史等。内科血压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心脏、肺、肝脏、脾脏、肾脏正常。皮肤科无手癣、指甲癣、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皮肤疾病。眼科无传染性眼病。X线胸部摄片、心电图正常。大便常规+隐血阴性。粪便培养(霍乱弧菌,志贺氏菌,伤寒、副伤寒沙门氏菌)阴性。肝肾功能、空腹血糖见表1。表1 血肝肾功能、空腹静脉血糖指标及要求指标 单位 参考值肝功能 血清谷丙转氨酶(ALT) U/L 5~40 血清谷草转氨酶(AST) U/L 8~40肾功能 血清肌酐 μmol/L 男性62~115,女性53~97 血尿素氮 mmol/L 2.86~7.14 空腹血糖 mmol/L 2.8~7.0甲肝、丙肝、戊肝、梅毒阴性。妇科白带常规阴道微生物(真菌、滴虫、淋球菌等)阴性。幽门螺旋杆菌未检出。4.2 心理要求既往病史无精神分裂症等被诊断为心理异常及其家族史。认知能力正常,无认知障碍。精神发育正常,无发育迟缓,无特定的精神障碍。心理发育正常,无发育障碍。行为与情绪意识清醒,无沟通困难;无攻击性行为;无抑郁症状,无自我伤害的心理异常行为;无起病于儿童及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4.3 职业禁忌不得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传染病包括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家政服务员,不得患有国家卫计委印发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规定的疾病。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包括: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起草单位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宁波市海曙大众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安健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海曙蓝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开米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管家婆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江东贝嘉宝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宁波爱英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起草人

陈蕾、吴美蓉、查彦红、王丽、曾徐、张建儿、胡一俊、莫小芬、潘丽萍、魏雪丽、钟莉莉、应幼素、赵敏虹、许春燕、严洪海、俞建育、何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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