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F 002-2021 诚信企业创建认定规范

标准详情:

T/AIF 002-2021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和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主要包括明礼诚信、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文化建设、发展慈善事业、保护职工健康、发展科技等八个方面。明礼诚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企业首要责任。诚信企业的基础是合法合规经营,更高要求是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诚信体系,从制度出发,将诚信贯穿于企业员工招聘、商务洽谈、项目管理、业务管理、广告宣传等各方面。因此,在编制《诚信企业创建认定规范》时,重点从制度和成效出发,对企业历史经营守信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信用人员配备情况、社会效益及规划情况等各方面进行考量。最终形成“达标”“培育”“不达标”三种认证方式。“达标”即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在行业、区域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示范效应。“培育”即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基本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相对完善,在行业、区域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试点效应。“不达标”即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机制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在行业、区域信用体系建设中应当重点关注。在认定过程中采取材料预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培育复查等几个方面。

起草单位

上海浦东新区社会信用促进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企业投融资协会;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协会;上海浦东新区金桥企业信用促进中心

起草人

徐朗,倪哲一,杨昊祺,张卓,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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