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BPS 0004-2022 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规范

标准详情:

T/TBPS 0004-2022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1.1为促进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的发展,规范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的管理,保护用户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电源企业的知识产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的申请、印制、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规范
3.标识的设计及说明3.1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的设计及印刷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标识管理办公室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设计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3.2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的设计及说明3.2.1中间闪电标志象征电力能源、电源行业。3.2.2底园+麦穗环绕,象征电源行业形象与权威。3.2.3此图形已经国家商标局注册为商品/服务商标。在行业内具有排他的唯一性。3.3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35;41;45)3.3.1第35类:货物展出;广告宣传;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版面设计;通过互联网为他人发布广告;期刊、册子和报纸上的广告;广告编辑、制作和传播;商品推销陈列服务;互联网网页式广告的编辑;杂志广告。3.3.2第41类:电子杂志的出版;期刊出版;网页杂志的出版。3.3.3第45类:调解;仲裁;知识产权咨询;版权管理;诉讼服务;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版权管理咨询;与印刷品著作权行使相关的法律服务;专利许可咨询。4标识管理4.1凡经标识管理办公室授权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可获得对其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享有的专用权。可获得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授权证书》和《授权证牌》及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条码或二维码。4.2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采用行业目录管理。行业目录官网网站为“中国电源产业网”(公示公告网址:www.bpsa.org.cn;www.cpsa.com.cn)4.3申请人不得将授权取得的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转让他人使用。4.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申请与授权许可,不得使用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4.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4.6标识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电源工业互联网标识的监督检查工作。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电源行业协会及指定服务机构的检查、监管。

起草单位

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电源工业集团公司、青岛艾迪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源技术服务(北京)中心、思伊纳化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网联润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威星动力电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源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机亚通机电信息中心

起草人

其鲁、王其英、王照忠、孙京伟、邢延刚、方英民、张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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