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3527-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DB34/ 3527-2019

地方标准-安徽省强制性
  • 中文名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CCS分类:Z77
    ICS分类:13.060.30
  • 发布日期:2019-12-25
    实施日期:2020-01-01
  • 代替标准:
    行业分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安徽省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不含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 500 m3/d 以下规模(不含)的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
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匡武、王翔宇、程丽萍、吴蕾、海子彬、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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