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5/T 1025-2021 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

标准详情:

DB3205/T 1025-2021

地方标准-江苏省推荐性
  • 中文名称: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
  • CCS分类:A12
    ICS分类:01.040.03
  • 发布日期:2021-12-22
    实施日期:2021-12-27
  • 代替标准:
    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技术归口:
    发布部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江苏省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责权限、建设任务、制度保障和监督考核与评价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苏州市辖区内不设区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区参照市(区)级执行。
地方标准《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主管部门为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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