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817-2010 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DB44/ 817-2010

地方标准-广东省强制性
  • 中文名称: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 CCS分类:Z61
    ICS分类:13.020.40
  • 发布日期:2010-10-22
    实施日期:2010-11-01
  • 代替标准:
    行业分类:制造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技术归口: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制造业广东省

内容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辖区内制鞋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鞋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 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VOCs排放控制。
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东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吴对林、谢宏琴、李美敏、万开、廖程浩、曾绍汉、张永波、钟丽琼、江创基、黄伟峰、莫仲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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