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453-2011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详情:

GB 26453-2011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CCS分类:Z60
    ICS分类:13.040.40
  • 发布日期:2011-05-12
    实施日期:2011-10-01
  • 代替标准:被GB 26453-2022全部代替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空气质量固定源排放限值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 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干板玻璃制造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平板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电子玻璃工业太阳能电池玻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基扳玻璃、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封装玻璃等) 生产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适用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 管理,按照忡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纠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