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933-1997 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
标准详情:
- 中文名称: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
- CCS分类:F75
- ICS分类:13.030
- 发布日期:1997-07-30
- 实施日期:1998-09-01
- 代替标准: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废物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时,废物接收的基本要求、接收准则和质量保证。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向近地表处置场发送的废物,其中主要是核电厂、核燃料循环和核设施退役所产生的废物。对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和应用中所产生的废物也应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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