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9133-1995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

标准详情:

GB 9133-1995

国家标准强制性
  • 中文名称:放射性废物的分类
  • CCS分类:Z05
    ICS分类:13.030
  • 发布日期:1995-12-21
    实施日期:1996-08-01
  • 代替标准:代替GB 9133-1988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废物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放射性废物的分类》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分级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生产、研究和使用放射性物质以及处理、整备、退役等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铀、钍及其伴生矿的矿冶过程产生的废物,对这类废物的环境管理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相近标准

20060169-Q-467 整合《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的近地表处置规定》《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
20062673-Q-467 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
EJ 1186-2005 放射性废物体和废物包的特性鉴定
GB 16933-1997 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
WS/T 2-1996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放射卫生要求
HJ/T 23-1998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
GB/T 28178-2011 极低水平放射性废物的填埋处置
GB 14500-2002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GB/T 17947-2008 拟再循环、再利用或作非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固体物质的放射性活度测量
GB/T 15950-1995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环境辐射监测的一般要求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在线纠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