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JSP 0005-2018 红曲酿造料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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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JSP 0005-2018

团体标准推荐性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红曲酿造料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红曲酿造料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5.1 原辅料要求红曲黄酒应符合DBS35/003规定。香辛料调味品应符合GB/T15691规定。食用盐应符合GB2721规定。焦糖色应符合GB1886.64规定。其他原、辅料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5.2 感官要求干型红曲酿造料酒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表1 干型红曲酿造料酒感官要求项目 要求色泽 色泽浅黄至红褐色,有光泽香气 具有红曲酿造料酒特有的醇香,香气协调滋味 滋味纯正、清爽、无异味,添加食用盐的料酒呈微咸味体态 清亮透明,允许有微量聚集物半甜型红曲酿造料酒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要求。表2 半甜型红曲酿造料酒感官要求项目 要求色泽 色泽浅黄至红褐色,有光泽香气 具有红曲酿造料酒特有的醇香,香气协调滋味 滋味纯正、清甜、醇厚、无异味,添加食用盐的料酒呈微咸味体态 清亮透明,允许有微量聚集物5.3 理化指标干型红曲酿造料酒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要求。表3 干型红曲酿造料酒理化指标项目 要求 优级 一级酒精度(20℃)/(%vol)≥ 14.0 10.0总糖(以葡萄糖计)/(g/L)≤ 20.0 20.0总酸(以乳酸计)/(g/L)≤ 6.5挥发酯(以乙酸乙酯计)/(g/L)≥ 0.15 0.10非糖固形物/(g/L)≥ 12.0 8.0a除糖除盐固形物/(g/L)≥ 12.0 8.0氨基酸态氮/(g/L)≥ 0.30 0.20氯化物/(g/L)≤ 25.0 25.0b苯甲酸/(g/L)≤ 0.05 0.05仅限于有添加食用盐的红曲酿造料酒。指红曲酿造料酒发酵及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苯甲酸。半甜型红曲酿造料酒理化指标应符合表4要求。表4 半甜型红曲酿造料酒理化指标项目 要求 优级 一级酒精度(20℃)/(%vol)≥ 14.0 10.0总糖(以葡萄糖计)/(g/L) 40.1~60.0 20.1~60.0总酸(以乳酸计)/(g/L)≤ 6.5挥发酯(以乙酸乙酯计)/(g/L)≥ 0.15 0.10非糖固形物/(g/L)≥ 12.0 8.0a除糖除盐固形物/(g/L)≥ 12.0 8.0氨基酸态氮/(g/L)≥ 0.40 0.20氯化物/(g/L)≤ 25.0 25.0b苯甲酸/(g/L)≤ 0.05 0.05a仅限于有添加食用盐的红曲酿造料酒。指红曲酿造料酒发酵及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苯甲酸。5.4 食品安全指标食品安全指标(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2758的规定。5.5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6的规定。5.7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8 其他要求产品中除按照生产要求可添加食用盐、香辛料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焦糖色外,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酿造产生的物质。

起草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传统酿酒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福建省建瓯黄华山酿酒有限公司、福建惠泽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老酒业有限公司、福州民天集团有限公司、龙岩沉缸酒业有限公司、福州兴连酿造有限公司、福州市长泉酒业有限公司、福建吉百年食品有限公司、福州大学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所、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起草人

黄祖新、蒋国兴、邱允滔、江信基、黄星文、王锐军、张桂斌、郑学群、林锦云、倪莉、田玉庭、林辉、檀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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